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5年2月23日
在乐清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乐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潘 波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2004年市检察院工作情况和2005年主要工作任务,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4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加大办案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加快现代化中等城市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始终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认真履行侦查监督、审查起诉职责,与公、法、司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结合检察工作,全力维护我市社会治安稳定。全年,共受理提请批捕案件1373件1939人,经依法审查,批准逮捕1298件1816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1541件2154人,经依法审查,起诉1431件1943人。受理提请批捕案件数同比下降4.5%,受理移送起诉案件数同比下降8.1%。
坚持从重从快方针不动摇,全力抓好“严打”整治工作。始终保持对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坚持“稳、准、狠”地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把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及贩毒、盗窃等多发性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共批捕杀人、抢劫、强奸三类暴力案件135件243人,起诉130件246人;批捕涉毒案件446件502人,起诉446件499人;批捕盗窃案件280件428人,起诉280件432人。在办案中,对重特大刑事案件,我院刑检部门适时介入侦查,确保依法快捕快诉。
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我院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打击制假卖假、合同诈骗、偷税骗税、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活动,共依法批捕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18 件26人,起诉42件60人,维护了我市经济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坚持打击与预防结合,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进行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一是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参与打击“六合彩”赌博、色情网站、扫毒品、反“两抢”等专项行动,针对受案数阶段性增多的情况,全体检察干警自觉加班加点,开展了突击办案活动,使案件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增强专项斗争的打击效果。二是结合办案,认真分析职能部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帮助有关部门及发案单位防微杜渐。三是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全面落实控申工作分级负责和首办责任制,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全年受理群众控告、举报和申诉212件,按照管辖和性质分别落实相关部门处理。妥善平息了匡某某等5起涉法上访案件,得到温州市院的充分肯定。四是对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单位犯罪案件,及时全面掌握情况,做到既依法处理,又注意案件处理的社会效果,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五是深化“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全面地分析研究乐清青少年犯罪状况,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由于维权工作扎实有效,我院被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确保案件质量,全面完成办案任务。面对繁重的办案任务,我院根据办案实际情况,加强和改进审查批捕起诉工作。通过整合办案力量,完善分类办案制度,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易审等提高办案效率。全年,侦查监督科人均办案196件,公诉科人均办案103件(我院刑检部门年办案数相当于湖州、丽水、衢州全地区年办案数)。继续抓庭审考核、观摩评议、文书评比等工作,推进多媒体示证,落实检察长、科长、主诉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制度,提高运用证据揭露和证实犯罪的能力。开展了对刑诉法执法情况自查自纠,加强对批捕案件的提审,加大对起诉案件的考核,提高了办案质量。审查批捕和起诉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全年在法院审结的案件中未发生错捕错诉。在办案中,坚持惩办和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以求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坚决贯彻党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坚持办案是硬道理,继续把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作为工作重点,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办案水平和质量,同时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中的职能作用。共立案查办各种职务犯罪案件16件16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50多万元。
积极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根据上级院的部署,重点查办发生在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重点部位的贪污贿赂犯罪大要案,特别是现职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全年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4件,贪污贿赂 5万元以上大案10件,占立案总数的71.7%,其中贪污贿赂10万元以上大案7件,占立案总数的50%,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共11件,占立案总数的79%;发生在“三机关一部门”的案件6件,占立案总数的43 %,查处现职科(局)级干部4人。特别是依法查办了一批“涉土”职务犯罪案件,在干部当中引起较大的震动,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果。
严肃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认真贯彻高检院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打击力度,增强查办渎职犯罪案件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针对渎职案件轻罪多、重刑少,说情多、争议大等特点,努力追求案件数量、质量与效果的有机统一,坚决杜绝立案凑数,把有罪判决作为办案的首要标准。在办案中积极寻找案件线索,加强对线索的分析和预测,不断总结和吸取办案经验教训。全年初查渎职案件线索12 起,立案侦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2件,并于当年侦查终结,起诉后均作有罪判决。
严格规范办案行为,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把提高案件质量作为加大职务犯罪查办力度的重要保证,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格规范办案行为,实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十二小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强化侦查特审室等保障措施,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促进依法文明办案和安全防范工作。坚持对自侦案件质量进行跟踪,实行一案一卡制(一卡指廉洁自律登记卡),确保所办的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在搞准案件的同时,讲究办案的方式方法,重视结合办案做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工作,并注意做好及时依法上缴、移送和返还扣押款物等办案的善后工作,使办案既有好的法律效果又有好的社会效果。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得到加强。认真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在检察环节的落实,积极推动党委领导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开展,提请成立了乐清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深化社会化预防。同时立足检察工作开展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工作,在做好与卫生、金融、交通、国税系统建立行业系统预防的基础上,通过座谈会、警示教育、公益广告等形式积极进行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活动,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和向发案单位发检察建议,帮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堵漏建制。
三、全面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诉讼监督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是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我院在工作中,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措施,提高监督实效,全面加强对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立案监督。重点加强对社会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涉嫌徇私舞弊、该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监督,不断加大立案监督工作力度。共监督公安机关对16件19人该立案而未立案的案件作出了立案侦查的决定,其中结案的16件18人已被法院作有罪判决。内有四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有一人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中,我院会同有关部门对行政处罚案件开展调查核实,防止和纠正以罚代刑,监督立案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3件,假冒商标案2件,虚报注册资本案2件。如王高义生产销售毒鸭舌造成一儿童中毒案件,我院调查发现后,立即向公安机关发出立案侦查的检察建议书。经公诉后,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王判处有期徒刑。同时对侦查机关不该立案而立案进行监督。共监督侦查机关对2件3人不该立案而立案的案件,监督其作了撤案处理。由于侦查监督工作突出,省检察院给我院侦查监督科荣记集体二等功。
加强对刑事诉讼和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把严重违反程序、侵犯人权以及滥用和随意改变强制措施等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共依法增捕32人,增诉5人,增诉犯罪事实150起,不捕111人,不诉26人。共向侦查机关发出发出检察建议书 12件,纠正违法通知书3件。注重对刑事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同级法院提出检察建议2次,提出纠正意见5次。对刑罚执法的监督,继续采取经常性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清理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问题的监督,依法审查减刑、假释、保外就医47件47人,连续三年保持零超期羁押。同时注重驻所检察室规范化等级建设,顺利通过了规范化达标省二级考核。
加强民事行政审判监督。突出重点,着力提高提请抗诉和建议提请抗诉的质量,提高抗诉案件再审改判率。共向温州市院提请抗诉15件,建议温州市院向省院提请抗诉11件,被上级检察院支持抗诉19件,经法院再审全年改判19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增强了律师、当事人对民行检察工作的信心。我院民行检察科荣立集体二等功,工作经验材料分别被高检院民行厅、省检察院转发推广。
加强对自身执法行为的监督。根据上级院关于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工作会议精神,我院成立了人民监督员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公室,出台人民监督员制度具体实施方案,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全市聘请了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七名人民监督员。对不服逮捕决定和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的自侦案件,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自九月份开始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后,我院有2件自侦案件进入监督程序。
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建立“忠诚、公正、严明、清廉”的检察队伍,保证司法公正,是党和人民的期望,也是检察院自身建设的根本。一年来,我院通过深入学习、深化教育、强化培训,加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责任制,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广大检察干警表现出了良好的精神面貌,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全年共有6个集体和11名个人受到温州市级以上记功、表彰,我院荣立了集体三等功。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根据市委和上级院的统一部署,坚持每月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广泛开展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夜”等形式,深入学习宪法修正案,树立新的司法理念,提高执法能力;加强党内“两个条例”学习,筑起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开展“远学任长霞、近学身边人”,发挥先进典型激励作用。广大检察干警在经常性的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中,自觉地将检察工作融入全市工作大局之中,服务大局的自觉性有所增强,公正执法的自觉性得到了提高。
加强效能作风建设。以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为目标,推进检察机关效能作风建设,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和“执法为民、公正廉明”集中教育活动,结合“效能革命”,重点解决了执法理念、执法力度、执法行为、队伍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廉政自律,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时常上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课,逢干警大会必强调党风廉政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不定期向干警通报腐败案件的典型材料,促进干警自警、自省、自律、自励。积极响应市委号召,开展抗灾赈灾、与岭底乡结对开展扶贫帮困活动,把“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落到实处。
加强业务建设。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能力为目标,深入开展岗位技能训练。组织反贪、公诉和民行部门参加业务线上的反贪侦查精品案件评比、主诉检察官多媒体示证庭考评以及民行案件审结报告说理竞赛活动,其他各部门也结合实际,开展了全员岗位技能训练。全院有四名干警被温州市院列为业务尖子培养对象,一名干警被列为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对象。全年,我院共有27期检察信息被上级院转发,11条检察新闻被中央级刊物录用,重点调研课题《刑事立案管辖问题研究》荣获全省一等奖,并编入《中国检察》第6卷,档案工作以全省第一高分通过了省一级达标认定。
加强基础装备建设。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院检察技侦办公大楼终于投入使用,为进一步加强检察工作,提高办案效率,推进办公自动化建设起到有力的基础保障作用。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效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过去的一年,我院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存在许多不足,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主要有:1、少数检察干警大局意识不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以及新形势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研究不够、执法理念与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时代要求还不能完全适应。2、依法独立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数量不多,查办渎职案件能力有待提高。3、诉讼监督存在薄弱环节,对查处隐藏在执法不公背后的腐败案件成效还不明显。4、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严重制约检察工作的开展。5、检务保障机制还有待强化,办案经费、科技装备、干警的福利待遇连续两年达不到温州地区检察机关的平均水平。这些问题和不足,阻碍了检察工作的更好发展,我们要清醒认识并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加快乐清市中等城市现代化建设,打造“平安乐清”,建立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我们的共同任务。在新的一年里,我院检察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个主题,认真落实加大办案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这一基本要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检察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维护社会安宁和和谐,为服务第一要务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1、树立科学执法观,为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服务。进一步加强批捕起诉工作,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坚持“严打”不动摇;对有影响有震动的职务犯罪大要案的侦破要有突破性的进展;坚持依法办案与服务大局并行、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加大查处与积极预防并举;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推动社会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全市社会稳定大局服务。
2、不断创新完善机制,大力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活动,规范办案监督制约及配合机制,切实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适用法律关。积极稳妥推进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等方面的改革,形成公正、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依法独立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的能力,努力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3、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强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干警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思想,增强廉洁从检、文明执法的自觉性;深入开展岗位技能培训,提高干警的学历水平、专业素养和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大力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积极探索长效的队伍管理机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确保各项制度的严格执行,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执法公正的检察官队伍。
4、加快科技示范院建设步伐,努力实现科技强检。积极争取党委、人大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检察的科技装备建设水平,用科技手段来改变案多人少的矛盾。继续完备新技侦办公大楼的设施配套,同时加大科技培训,强化科技应用,提高检务保障能力,改善干警福利待遇,为检察工作发展提供有力的物质基础。
5、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确保司法公正。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支持,是检察院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我院将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自觉接受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决议,及时办理议案,采取多种形式,改进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进一步畅通接受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渠道,同时,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不断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检察机关肩负的任务艰巨而光荣。我们决心在市委、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以搬入新办公大楼为契机,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以新的风貌、新的业绩,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