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
姚公辉同志任乐清市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招商局)副主任(副局长),免去其乐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项加明同志任乐清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免去其乐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郑良义同志任乐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朱小恭同志任乐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叶建国同志任乐清湾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免去项小青同志的乐清市人民政府驻杭州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郑达成同志的乐清市市政园林局副局长职务。
二○○七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