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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蔡连俊同志任职的通知
乐政干〔2007〕9号
来源: 中国乐清网 发布时间: 2007年07月31日 浏览次数:
经研究,决定:
蔡连俊同志任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该同志的挂职锻炼时间为
6
个月,届时职务自行免去。
二○○七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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