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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蔡连俊同志任职的通知
乐政干〔2007〕9号
来源: 中国乐清网    发布时间: 2007年07月31日    浏览次数:

经研究,决定:

蔡连俊同志任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该同志的挂职锻炼时间为6个月,届时职务自行免去。

 

 

 

二○○七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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